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程序,被取保候审之后的相关案件,通常将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继续进行审理及处置工作。具体而言,在案件的侦查过程中,主要是由主办机关即公安机关实施的;在案件进入到审查起诉环节时,则由检察院作为主导机构进行深入调查与审查;而一旦步入审判阶段,法院便会成为起决定性作用的司法机关来主持大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