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每一位国民在涉案可能触犯法律且已遭受司法机关实施强制性措施之后,均享有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取保候审的法定权益。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赋予了犯罪嫌疑人在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可靠的保证人的前提条件下,可以在不影响诉讼进程的情况下,安心等待法院的公正判决。这一制度充分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法》所倡导的尊重人权、适度限制个人自由的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