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实如此,我国刑事诉讼法则明确规定,在满足特定条件的前提下,律师有权利代表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身为辩护人的律师,享有充分了解案情的权益,同时也被赋予了在侦查阶段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职责,这其中就包含了对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进行变更申请等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