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收取药品回扣500元是否符合受贿罪的认定,需综合实际情况加以分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规定,受贿罪通常指国家公职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以职权之便非法收取他人钱财,并以此为条件为他人谋求利益。若该回扣行为与其职务活动有关,且满足了数额较大的标准(通常情况下,这一数额远远超过500元),才有可能被判定为受贿罪。
然而,由于各地区对“数额较大”的具体界定存在差异,因此,仅凭500元的回扣金额,一般难以达到受贿罪的认定标准。因此,可以初步判断,仅有500元的药品回扣并不足以构成受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