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危险驾驶罪并不能简单地与前科划上等号。危险驾驶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情节严重的行为,例如醉酒驾车、超速行驶等等。而所谓的犯罪记录(前科)则是指个人曾因犯罪行为被法院判定有罪的历史纪录,一经定罪便会永久留存。然而,并非所有涉及危险驾驶的违法者都必定拥有前科,具体情况还需视其是否初次触犯法律以及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