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非法吸取公众人寿款之罪行,通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犯罪嫌疑人经批准逮捕之后,尚无法认定其已被定罪。批准逮捕乃是司法系统根据已有证据推测犯罪嫌疑人可能涉嫌犯罪,并担心其可能逃逸或者销毁证据,故由检察机关依法作出的强制性措施。
然而,定罪则需经过法院审理裁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来确认被告是否确属有罪。因此,批准逮捕仅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并非最终判定被告有罪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