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一种复杂且具争议的犯罪类别。其完整的法律定义包括以下三大要素:
首先,行为人必须明确知晓或应合理预见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非法犯罪活动;
其次,行为人必须为他人的这一非法活动提供了诸如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以及通讯传输等技术性支撑服务;
最后,行为人的协助行为必须对他人的犯罪活动产生了实质性的推动和辅助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