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应当进行如下三种相应的处置行动:
首先,对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程度有限且无需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应当立即撤销原先实施的取保候审方案;
其次,如果证据短缺无法对当事人给予法律制裁的话,同样需要撤销取保候审并停止调查;
最后,若有必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则应将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或者变更为其他更为严格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