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建筑行业企业来说,其企业所得税的具体计税方法主要分为两种形式:第一种是查账征收;另一种则是核定征收。
在采用查账征收方式下,如在一个完整的纳税年度里,累计实现的利润总额达到了整数的规模,就将按照季度的不同进行预缴,直至年终再进行总汇,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保证税收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同时,也可以通过比较各季度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来掌握企业全年的盈利状况,从而决定是否需要进行退税或者补足税金。在计算每一个季度应缴纳的所得税时,我们会将该季度的利润加上前两个季度的利润,再加上后两个季度的利润,然后用这个总和乘以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通常为25%)。
而在采用核定征收方式下,税务机关通常会根据企业开具发票的额度来确定其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开票金额乘以9%再乘以25%。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由总收入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等因素所得到的。此外,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也有明确规定,即当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内时,税率为18%;当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到10万元(含10万元)之间时,税率为27%;当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时,税率则为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