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存在具有两名子女的夫妇在离婚之时,可行使协商之权利来自主决定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归属。
然而若协商破裂,则可依法向法庭提起诉讼,以寻求公正、公平的法律裁决。在此过程中,法院将遵循“儿童最大利益”为首要原则,对子女的抚养权作出最终判决。针对年满八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法院在做出判决时,将充分尊重并考虑他们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