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能在判决做出之日起满两年内申请实施强制执行措施,便无法再次启动司法程序进行上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自裁判文书依法作出并生效之日起,当事人应享有为期两年的时效期间申请法院直接强制执行。如在此期间内未提交任何申请,则其所享有的法定权利将因时效届满而丧失,进而法院也无法予以立案受理关于强制执行之申请事项。在这样的状况之下,尽管当事人无法利用法律途径强制执行判决,但该判决书的法律效力依然存在,故可据此向被告方主张履行判决书中所载明的义务。然而,由于已超出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定期限,故无法再次向法院提起此类申请,仅能尝试与对方进行和解协商以寻求解决之道。以上即为我国法律领域对此类问题的相关规定,如您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了类似问题或者希望获取更为专业的法律意见,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