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腰椎间盘突出是否可以申请长期病假的问题,需以医疗机构开具的病假证明书为准则。在被确诊为患有腰椎间盘突出后,若其病症并不满足申请长期病假的标准,负责诊治的医者是不会随意开立病假条的。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