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互联网上进行招揽赌客行为,被视为开设赌场罪。若通过互联网及移动通讯终端组织实施网络赌博活动,便处于一种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司法范畴内。对于那些策划和构建赌博网站,继而接受投注,以及向他人提供组织赌博服务的人;对于那些在赌博网站中扮演代理人角色且接受投注的人;或者是那些与赌博网站分享利润的人,都将被视为触犯了开设赌场罪这一法律条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