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无继承人且未有遗嘱者留下来的遗产将归属国家,并被运用于社会公共利益领域;若死者生前为集体所有制组织的会员,则其遗产将归属于所属集体所有制组织拥有。这表明,倘若债务人离世之后无任何遗产可供继承,那他所欠下的债务并不需要由国家或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来进行清偿。因此,从现行法律视角出发,当债务人无遗产可供传承时,无需动用到国家或集体的资产去清偿其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