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或组织中所使用的公章,必须具备清晰可见且带有固定数字编号的特征。此种规定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对印章管理的严格规范。为了便于识别和监管,公安机关特别要求在印章表面额外雕刻包含13个不同数字的编码。
此外,根据该规定,企业及其他各种类型的机构或者社团所使用的印章,其直径长度不得超过4.5厘米,并应于中心位置刊刻五角星图案。关于此类印章的制作以及发放的具体细则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与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协商制定。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
(一)制发印章的机关,对印章的刻制和发送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手续。刻制印章的工厂或刻字社,必须取得用章单位的上级委托书和公安部门的准许,才能刻制。
对伪造印章和使用伪造印章者,应当依法惩处;
(二)各单位对印章要严格管理,使用印章,必须经本单位领导人批准。对非法使用印章的,应当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惩处;
(三)各单位的印章,如因机构变动停止使用时,应当将原印章缴回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