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不愿意跟着去新公司,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话,经济补偿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原公司签了离职合同,然后重新签署独立公司的合同,从法律关系上看,这是与新的主体建立了新的劳动关系,与原公司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可能存在的影响主要有:
1. 工作年限可能不能连续计算,在计算经济补偿或某些与工作年限相关的权益时可能会受影响。
2. 新公司的经营状况、工作环境、管理模式等可能与原公司不同,需要重新适应。
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的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如果对相关事宜存在疑虑,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