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为租赁服务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决定是否将房产租给客户之前,务必要对所提供房屋的建筑构造、消防装置及设施、人员出入通道以及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满足消防安全法规以及治安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从而保证租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威胁。对于存在危险隐患或未经合法审批的建筑,我们严禁向任何客户进行出租。
2.关于居住出租屋,在设计和布局上务必遵循严格的原则,即不得与生产、存储、销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或场所位于同一栋建筑物之内,且应尽可能地与上述单位或场所有效隔离,以维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若居住在由钢筋混凝土结构等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地上楼层不得超过8层(商品房的出租除外);同样,若是砖木结构等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则居住部分在地上只能占到6层以下;如果是木结构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居住区域应严格限制在地面3层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