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活动期内,如若所持有房产遭遇到违法强行拆除的现象,房产所有者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之规定向国家提出索赔要求。赔偿申请人需向负责行政赔偿事务的政府机构递交正式的国家赔偿申请书以及与案件事实相关的有力证据。经过细致审阅并确认合格无误后,赔偿责任机构就应做出相应的赔偿决定,对受害方给予切实的经济赔偿。
同时,在实施强拆行动之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期限,只有在协商并达成了赔偿协议之后方可进行合法的拆迁作业。
此外,还需要提供详实的货币补偿金额及其专户存储账户信息、产权调换房屋及周转用房的具体地址和建筑面积等实质性材料。倘若无法提供上述充足的资料证明,则不得采取强制性的拆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