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承包,则特指在企业的工商范畴之内,通过自有的员工资源,承担并独自完成对外承包项目的一种经济活动形式。具体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1)承包的实现方式以及可能性、承包的范围及界限、承包的时间跨度的预估、以及工作内容的详尽描述等。
(2)明确规定了任何承包单位都不得私自将其所获得的全部建筑工程转让或转包给其他机构或个人。
(3)如若承包方向违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任意的承包行为,并且因此造成了相应损失或者负面影响,那么,应当由承包方向所有的相关利益方承担赔偿责任。相应地,建筑工程总承包方需要严格遵守其与建设单位之间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所定义的职责和义务,对建设单位忠诚负责;而作为分包单位的角色,也应该依循符合其自身情况的分包合同中的条款,认真履行其对总承包方的承诺,从而共同为建设单位担当起连贯一致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