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并不适用该法的规范:
首先是法律以及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等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字材料及这些材料的官方标准译文;
其次是非文学性的信息内容,如纯事实报道;
再者是诸如历法、通用数学表达式、常用表格与各项公式这类基本知识工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单纯事实消息;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