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解除取保候审所依据的法定条件包含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首先是案件撤案或者决定不起诉;
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被判定为没有罪行,也可以发生取保候审的解除情况;
第三种情形是罪犯的刑罚期限已经达到或超过其刑期;
第四个条件则是取保候审的有效期已过;
最后一个条件是不再有必要对相关人员实施强制性措施。当以上任何一个条件得到满足时,司法机构都应立即解除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