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财产分配之裁定业已宣告正式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而相关当事人却仍然不予遵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程序法》(2017年修正)第二百四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面对此类情况,法院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强迫履行义务,从而保证裁定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