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城乡规划法》规定,对于违法建筑物的处理方式分为两类,一种是可以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况;另一种则是必须强制予以拆除的情况。
其中,违法建筑具备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就被视为可以通过采取相应的修正措施来使得其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
首先,如果该建筑已经获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并没有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那么在规定的期限内,只要采取局部拆除等适当的整改措施,就有可能使整个建设工程达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其次,如果该建筑在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提下就开始动工建设,但是已经得到了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的认可,并且其建设内容符合或者经过局部拆除等整改措施之后也能符合审查文件的要求,那么这种情况同样可以被认定为可以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