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章建筑不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的相关条例,违章建筑并不是必须要被拆除的。
然而,如果违法建设行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即被视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以消除其对规划实施产生的影响:
首先,如果建设单位已经获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是却未能按照该许可证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并且在此之后的一段限定时间内采取局部拆除等有效的整改措施,进而使整个建设工程能够达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
其次,如果建设单位在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提下就开始施工建设,但是他们已经得到了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而且建设内容符合或者经过局部拆除等整改措施后能够满足审查文件的要求。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建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及对违法建设的处理结果不满,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程序未完结前,不能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违章建筑不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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