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从法律角度来讲,利害关系人通常是指对诉讼标的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或者遭受该影响的特定个人或团体。这里所说的“直接”和“间接”利害关系是相对而言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在法律程序上拥有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可能成为被告的权利;而相对来说,间接利害关系人虽然无法参与诉讼,但其权益也会受到诉讼结果的影响。例如,在涉及遗产继承的案件中,继承人无疑是与遗产继承问题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他们不能够担任遗嘱的起草人和见证人,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