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时效抗辩之定义,系指针对已经步入诉讼程序阶段的案件中,若对方当事人存在违反诉讼时效相关规定的情况,则我方当事人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主张,请求法庭裁判否定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之举措。以下为四种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并自中断及相关程序终止之时起,重新计算诉讼实效的情况:
第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第二,义务人表示愿意履行义务;
第三,权利人启动诉讼或申请仲裁程序;以及第四,与启动诉讼或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诉讼时效,作为一种能够引发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动的法律事实,亦被称为消灭时效,其含义在于,当权利人在特定期间内未行使其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了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宗旨,在于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及时终结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从而稳定法律秩序,降低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