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需要,您可前往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向法院递交正式的诉讼状;
其次,法院经过严格审查后,会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至被告手中;紧接着,被告需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的十五个自然日内提交答辩状,而法院则需在收到答辩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其副本送达给原告方。若被告未能按时提交答辩状,并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流程;接下来,对于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应提前三天通知相关当事人并发布公告;在法庭调查环节中,包括了当事人的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与义务、证人出庭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展示书证、物证以及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等多个方面;在法庭辩论环节中,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有权发表自己的观点或反驳对方的论点,同时也存在相互辩论的可能。待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将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求各方的最终意见;
最后,法庭辩论结束后,法院应依法做出判决。在判决之前,如能达成调解协议,仍可进行调解工作,若调解失败,则必须立即做出判决。判决结果将通过宣告方式公布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