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伤保险纠纷如何起诉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工伤保险纠纷起诉是向有管辖权利的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查、准备开庭工作,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若是依旧不知道工伤保险纠纷如何起诉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我国工伤保险纠纷如何起诉

一、我国工伤保险纠纷如何起诉

工伤保险纠纷起诉流程是: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人民法院审查后接受并决定立案受理的应在7日内通知原告,进行调查、准备开庭工作,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1、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医疗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伤残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4、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工伤索赔起诉的程序有哪些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4、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申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发生工伤保险纠纷之后一定要确定清楚,是与保险机构发生纠纷,还是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针对于不同的纠纷所存在的处理方式就会不同,但如果能在私下协商的,那么就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以上就是关于工伤保险纠纷如何起诉的相关介绍。查看了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5.5千字,阅读时间约1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5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我国工伤保险纠纷如何起诉
一键咨询
  • 175****28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6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5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8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7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3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0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6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6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2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4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0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5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0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0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我国工伤纠纷两年怎么办
只能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纠纷超过两年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即使本人提起劳动仲裁也是会以超过法定时效而进行裁定、判决败诉的,若是依旧不知道工伤纠纷两年怎么办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如何处理保险纠纷,保险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保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保险责任归属、赔偿金额的多少发生争议,应采用适当方式,公平合理地处理。按照惯例,对保险业务中发生的争议,可采用协商和解、仲裁和司法诉讼三种方式来处理:
(1)协商和解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实事求是有诚意的进行磋商,彼此作出让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协议。协商和解一般有自行和解和第三者主持和解两种方法。自行和解即没有第三者介入,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交涉;第三者主持和解即由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从中调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仲裁仲裁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书面协议,愿意把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给双方都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仲裁员以裁判者的身份而不是以调解员的身份对双方争议作出裁决。目前,我国对经济合同的争议实行二级仲裁,如果当事人不服,可在接到二级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提讼,由作出审判判决。仲裁组织作为民间机构,是以第三者或中间人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作出公断,因而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对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权,属于人民。如果仲裁裁决后,保险人拒不履行裁决,可以向保险人所在地的人民的申请强制执行。
(3)诉讼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指的是人民依法定诉讼程序,对于保险纠纷予以审查,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作出判决或裁定。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的司法活动,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必须予以执行。
保险纠纷起诉书范本,保险合同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保险纠纷状跟其它的民事状格式差不多,写明原被告情况、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就可以了。 1、原告、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原告、被告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不知被告出生年月日的,写其大概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无工作的,写无业)、住址(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既应列明户籍所在地,也应列明经常居住地)。 原告、被告是未成年人或者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还应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无工作的,写无业)、住址。 需要列出第三人的,在被告之下列出第三人。第三人的列明项目与原告和被告相同。 原告、被告和第三人有数人的,分类依次排列,将写明各自的列明项目。当事人部分不应列出委托代理人。 2、诉讼请求应依请求项目及主次依次列出。诉讼请求的第一条应依案由确定。 诉讼请求凡涉及财产内容的,一定要有具体数字,以便确定诉讼标的。诉讼费用的负担应在最后一项列出,但不会被计入诉讼标的。 3、事实和理由部分应分成两段写,先写一段原告主张的事实,后写一段、证明诉讼请求的理由。 事实通常依照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和发展、纠纷产生和处理经理、纠纷现状和结果,即起因、经过和结果三部分叙述,并在叙述中表明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经过、结果等基本要素。 理由是在事实基础上,引用法律规范对诉讼请求的证明,应按照诉讼请求的顺序,根据法律规范对相应法律关系的认定,对事实进行提炼,并引用相应法律规范依据。理由可以简述。 4、证据部分。在最高人民规定的文书格式中,要求在理由之后写一段“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现已无必要。只需要附项部分加列一项“证据清单”即可。 5、状应一式数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根据被告和第三人的人数确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我国工伤赔偿纠纷如何举报
工伤纠纷可以直接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但是发生了工伤纠纷之后,应当尽量的选择协商或者调解的方式来解决,也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是依旧不知道工伤赔偿纠纷如何举报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工伤赔偿
人身侵权赔偿与保险纠纷的纠纷解决
[律师回复] 目前,在与保险有关的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审判实践中普遍存在这种情况:机动车主作为侵权人向保险人就第三者责任险投保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侵权人为了获得赔偿要求追加保险人或者依职权通知保险人作为被告或第三人参加诉讼,从而直接判决保险人向被侵权人进行赔偿。追加保险人作为被告或者第三人来直接承担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存在法律冲突,原因在于:侵权损害的法律关系与保险合同的法律关系是不同的两种法律关系,它们的构成要件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认定责任的方式不同,保险人向侵权人给付保险金是依据的保险合同约定和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而不是按过错责任来确定,侵权损害赔偿则是按行为人的过错责任来确定的。若追加保险人为被告或者第三人,保险人提出既然根据保险合同追加为被告或者第三人,要求在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一并审理和解决保险合同纠纷,这就偏离了追加保险人的本意,不审理又与追加保险人为当事人在法律适用上采取双重标准而相冲突,但是同意审理又脱离了本诉,且审理起来对于财产损害赔偿的,保险人又享有追偿权,要求向同为当事人的侵权人直接追偿,就应该予以支持,否则显失公正。新修订的《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2款“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意味着所有的责任保险,只要是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经被保险人请求或者被保险人怠于行使索赔权的,第三者均有权请求保险公司直接向其支付保险金。其规定的所有侵权案件和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均可合并审理,也将使民事诉讼法面临极大的挑战。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35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你好,前几天听朋友说了一个医疗纠纷保险赔偿案例,请问有医疗纠纷保险吗,之前没有听说过呢?
[律师回复] 住院床位费、医药费,拿着发票就能报!许多投保人都认为,费用报销型医疗险比重大疾病险实用。但是,费用报销型医疗险产品在赔付范围、理赔条件上有不少严格规定。市民应在投保前了解清楚,以避免理赔时发生争端。
  
1.等待期发病不理赔
  市民在首次投保费用型医疗险时,通常都有一个等待期。如有的产品条款中明确约定,“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60日内(续保除外),因疾病在指定医院住院所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这也就意味着,在保险刚刚生效的前60天内,被保险人即使因疾病住院治疗产生各项费用,保险公司也不会给报。而除了60天的等待期外,还有些产品的等待期要长达3个月。不过,续保则无等待期。
  
2.理赔额小于保额
  大多数保户能从费用型医疗险获得的实际赔偿金额,一般都小于投保的保额。如有保险产品条款约定,“住院费保险金按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床位费用给付,每日给付限额为20元,每次住院最长给付天数为180天”。这也就相当于,每次住院费保障上限为3600元。当保户获得的各项累计给付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合同即行终止。并且,这类产品一般还设定“免赔额”,如,该产品对住院杂项费及手术费的赔付,需保户先自付400元,保险公司仅对超过400元的部分承担责任。
  
3.多次投保不重复理赔
  比如说投保人投保了两份费用型,发生事故后先到其中一家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会在所有的费用单据上盖章,并在医院开出的总费用单上注明公司的名称、赔付的具体金额以及日期。当投保人拿着已理赔过的单据去第二家保险公司理赔时,这家保险公司会根据具体合同条款,把实际医疗费用扣除已经赔付的金额后给付。
  
4.特别护理无赔付
  虽然费用型医疗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报销被保险人的住院医疗费用,但并非被保险人因各种原因住院、使用各类药品的费用都予报销。如有些费用型保险产品规定,因一般身体检查、疗养、康复治疗、特别护理或静养,致使被保险人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而除上述情形外,对于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规定应自费的药品、检查、手术、治疗及其他项目、未经卫生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收费项目,保险公司同样不予报销。
律师你好,我多年以前买了一份合同,可是现在合同时间到了,但是却不给我理赔,我想向您咨询一下保险合同理赔纠纷上诉状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你好,上诉人: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
地址:__
被上诉人:__,女,身份证号:__
住址:__
联系电话:__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因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龙岗区人民法院(2009)深龙法民(劳)初字第__号判决书,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原判,改判上诉人不须支付被上诉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__元。
2、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及理由:
一、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存在实质的劳动合同,被上诉人故意不与上诉人改签规范的劳动合同,无权要求双倍工资。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了《2008年财务文员考核制度》,该文件明确约定了用人单位的名称、劳动者的姓名、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事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名为考核制度,实为双方签订的实质的劳动合同。
双方签订的《2008年财务文员考核制度》第三条第9小条,约定被上诉人的工作职责为:严格按员工聘任管理制度和程序办理员工入职、在职和离职手续。负责具体考勤统计,每月按时统计和打印考勤表,提供财务核算及发放工资的依据。办好新员工入职手续和保管好员工的一切资料。而依照《员工聘任管理制度》第三条规定上诉人本应在入职后一个月内为自己改签劳动局规范的劳动合同,但其为达到谋取双倍工资的目的,给其他员工改签了规范的劳动合同,却未为自己改签。因为保管人事档案是被上诉人的职责,所以员工的劳动合同都保存在被上诉人手上,上诉人一直以为被上诉人为自己签订了规范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被上诉人为了个人私利,利用工作便利,在与上诉人签订《2008年财务文员考核制度》后,故意不与上诉人改签规范的劳动合同。属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情形,依法不须支付双倍工资。
二、原审法院判决书认定双倍工资差额为__元存在明显的错误。
依照原审法院在事实查明部分的数据,可以计算得出被上诉人的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的工资总额为__元,但原审判决在本院认为部分又认定上诉人应支付被上诉人二倍差额为__元,重复计算了__元,属于明显计算错误。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请求贵院依法查清事实,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5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我国工伤如何申请劳动纠纷
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范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过了时效申请,就丧失了胜诉权,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是依旧不知道工伤如何申请劳动纠纷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前段时间,有个朋友在农村的时候,租了一个土地协商之后,签订了一份合同。可能出现了一些问题。在我国农村,如果处理土地纠纷纷?
[律师回复] 在我国农村,如果处理土地纠纷纷的回答,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对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此外,宅基地纠纷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人们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人民调解是现行调解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项独特制度。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35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国外有民间借贷纠纷吗
[律师回复] 对于国外有民间借贷纠纷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每个国家规定不同,我国是有的。民间借贷纠纷应该遵循的原则
1、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仅仅起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出借人明知对方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制裁。
3、以借款人的名义出的借条借据代其借款的行为人,发生争议时,行为人不能证明,借款人又不承认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4、国家有关机关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借据,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来支持自己的观念。
5、群众之间有期限的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付逾期利息时,可以参照银行的同种类贷款的利率计算利息。
6、民间借贷中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超出限制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而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此问题。
7、借贷双方在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而不能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参照银行同种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8、出借人不得将利息算入本金中谋取高额利息,在很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再次计算利息的,借款人只返还本金。
9、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对借款人有可能转移、变卖相关财产的,国家有关机关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依法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等保护措施,尽可能减少对当事人的伤害,避免造成财产的损失。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订立纠纷如何处理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解决是十分复杂的,它涉及几种解决争议的方法,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司法诉讼,同时还有裁决或判决得以承认和执行的问题,因此,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要在四种方法中进行慎重选择,并将选择出的方法以条款形式写入合同,也可在争议出现后就解决办法达成协议。 双方在履行协议时,由于种种原因发生权利、义务的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协调相互间的关系,发展往来;若双方争执较大,达不成协议时,可请 第三者调解。我国一贯主张以调解为主、多调解少仲裁,先调解后仲裁的原则。用调解方式解决争议省时、省力、省钱。调解不但可以于其他方法专门采用,也可以在仲裁过程及诉讼过程中随时采用,能通过调解解决的就不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而从实践上看,国际经济合同争议不能解决的,当事人一般都习惯于选择仲裁方法解决争议,而很少选择司法诉讼的方法来解决。因为: 第一,仲裁方法较为灵活。目前世界各国设立的仲裁机构大都属于民间或半,仲裁员是当事人选择的,处理争议时很大程度上按照国际惯例,从而为公平合理地解决争议提供了保证。因此,当事人应重视选择仲裁员的权利。 第二,仲裁解决争议及时、迅速,仲裁程序简便,当事人选择这种方式解决争议时,所付费用比较低。 第三,司法程序较繁琐,审理时间长,其判决可以在官方报刊上公布,而仲裁解决不经当事人同意不能公布,这有利于为当事人保密,有利于维护当事人之间的经济贸易关系。 二、签订国际贸易合同应注意什么 1、包装条款不能太笼统。 在一些合同中,包装条款仅写明标准出口包装,这是一个较为笼统的概念。界定包装是否符合标准出口包装的要求,在国际上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国外一些出口商在这方面大作文章,偷工减料,以减少包装成本。 订立合同的包装条款,应对必须使用的包装物料、包装方式、包装费用及运输标志作出明确规定,对发货人进行有效的约束,避免货物残损。 2、慎重采用凭样品成交。 凭样品买卖系指交易双方约定以样品作为最后的交货依据。凭样品买卖一般是采用标准样品来表示货物的品质,而整批货物很难做到百分之百与其一致,故此种方法用于一些不易准确描述货物质量的情况比较适宜,例如皮革制品。对于组成成份、检验标准可以明确表示的商品,如化工产品,就不大适宜,最好在合同中对货物规格、种类、成份和检验标准作一规定,以避免贸易纠纷。 3、商检条款应严密。 根据《商检法》 第六条的规定,对于在法定检验范围之外的商品,可以依照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检验标准由商检机构检验,检验结果可以作为支付与接受货物的重要依据。在对外贸易中,由于签订合同时漏订商检条款,或者是在商检条款中,对商品检验的时间、地点、人员、标准及索赔期规定不明确,给外方钻了空子,造成经济损失。 三、涉外合同管辖注意什么 涉外合同管辖,是指由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定条件自行约定或协议确定行使案件管辖权的这是现代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确定合同纠纷案件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管辖的方法。涉外合同管辖将确定管辖的权利交给当事人,避免了国家之间直接发生管辖权冲突,实践中,应注意从以下方面进行把握涉外合同管辖: 第 一、涉外合同管辖依照诉前是否存在书面协议可以分为明示合同管辖和默示合同管辖,默示合同管辖就是所谓的应诉管辖;依照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权作用为标准,可分为专属合同管辖和附加合同管辖。 第 二、注意协议选择管辖要受到《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限制,如《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属于人民专属管辖的案件就不允许当事人自行协议改变管辖。同时,合同管辖也不得违背《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否则,协议无效。 第 三、明示合同管辖,是指当事人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将他们之间发生的纠纷,向某国提诉讼。这种协议可以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载入合同之中,也可以于合同之外对管辖权单独进行协议。明示合同管辖是国际经济贸易中普遍运用的一种管辖制度,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我国有工伤纠纷的怎么请假
有工伤纠纷的一般无需请假,一般都是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情况严重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若是依旧不知道有工伤纠纷的怎么请假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5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我国公地工伤纠纷怎么处理
工伤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起诉等方式处理,劳动双方不能自行协商处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起诉。若是依旧不知道公地工伤纠纷怎么处理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车险纠纷诉讼哪个好?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选择诉讼多,但首先需要看双方是否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如果有合法有效具体明确的仲裁条款,应该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查明后也不会受理。如果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仲裁条款无效,除非双方协商一致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仲裁机构不应该受理。 车险理赔诉讼怎么做 1、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3、带上诉讼费;到立案庭立案。 第一百零九条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规定的意思是如果保险公司与客户没有另外约定,那么保险公司就必须要承担诉讼费。结果被修正成为如果保险公司与客户没有另外约定,那么保险公司就绝对不承担诉讼费。本来的法定承担诉讼费义务,忽然就没了。但是,这种修正有效没效呢,好像也不能说就不行。 对于车主而言,几乎不会有人想到,在打官司的时候,还要找保险公司要个事先书面同意。即便去找保险公司,如果保险公司不同意出这个事先书面同意,恐怕也没有什么办法。因此,很少能看到保险公司承担诉讼费的情况。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335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外国人在中国遭遇民事纠纷,如何起诉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第一,委托适格的代理人参加诉讼。民事诉讼法第263条规定,外国人在、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国律师。外国律师如果是当事人近亲属,也可以作为代理人,但只能以非律师身份参加诉讼。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也可接受委托,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司法豁免权。 第二,使用中国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国通用的语言、文字。涉外民事全部诉讼活动的进行和司法文书的制作,都必须使用中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外国诉讼参与人向提交的诉讼文书,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可根据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域外证据和文书需经公证、认证。当事人向提供的证据如果是在中国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在中国没有住所的外国人委托中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的,从域外寄交或托交的授权委托书,也需经上述公证、认证程序。 第四,财产权益纠纷案件可选择管辖。对涉外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选择与纠纷有一定联系的地点进行管辖。若双方没有协议选择管辖,且被告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而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均在中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则原告可以选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的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提讼。
律师你好,因为我们家之前和邻居关系还挺好的,但是最近因为我们之间的土地发生了纠纷,我想知道如何处理邻里土地纠纷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你好,
1、民事纠纷是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就人身和财产关系等属于民法调整范围的法律关系发生的各种纠纷。
2、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
3、民事纠纷包括:债权债务纠纷、房屋产权纠纷、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离婚纠纷、著作权纠纷等。
二、民事纠纷怎么解决、民事纠纷解决途径、民事纠纷解决方式、如何解决民事纠纷
1、自力救济
指纠纷主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以达到维护自己的权益,自力救济包括:自决和和解。
自决是指纠纷主题一方凭借自己的力量是对方服从。
和解是指双方互相妥协和让步。
两者共同点是,都是依靠自我的力量来解决争议,无需第三方的参与,也不受任何规范的制约。
2、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包括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仲裁。
调解是由第三者(调解机构或调解人)出面对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用一定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劝导冲突双方,促使他们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
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但具有合同意义上的效力。
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仲裁不同于调解,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但是,仲裁与调解一样,也是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条件的,只有纠纷的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一致同意将纠纷交付裁决,仲裁才能够开始。
如何区分人身侵权赔偿纠纷与保险合同纠纷
[律师回复] 目前,在与保险有关的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审判实践中普遍存在这种情况:机动车主作为侵权人向保险人就第三者责任险投保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侵权人为了获得赔偿要求追加保险人或者依职权通知保险人作为被告或第三人参加诉讼,从而直接判决保险人向被侵权人进行赔偿。追加保险人作为被告或者第三人来直接承担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存在法律冲突,原因在于:侵权损害的法律关系与保险合同的法律关系是不同的两种法律关系,它们的构成要件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认定责任的方式不同,保险人向侵权人给付保险金是依据的保险合同约定和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而不是按过错责任来确定,侵权损害赔偿则是按行为人的过错责任来确定的。若追加保险人为被告或者第三人,保险人提出既然根据保险合同追加为被告或者第三人,要求在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一并审理和解决保险合同纠纷,这就偏离了追加保险人的本意,不审理又与追加保险人为当事人在法律适用上采取双重标准而相冲突,但是同意审理又脱离了本诉,且审理起来对于财产损害赔偿的,保险人又享有追偿权,要求向同为当事人的侵权人直接追偿,就应该予以支持,否则显失公正。新修订的《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2款“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意味着所有的责任保险,只要是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经被保险人请求或者被保险人怠于行使索赔权的,第三者均有权请求保险公司直接向其支付保险金。其规定的所有侵权案件和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均可合并审理,也将使民事诉讼法面临极大的挑战。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治安管理 > 我国工伤保险纠纷如何起诉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