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人身伤害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超出国家社会医疗保险所规范的诊疗项目及药品范围的医疗支出和治疗所需费用,保险公司将不会予以报销或给付相应的理赔金额;
其次,如果治疗费用的产生并非直接由本次保险事件所引发的伤势所引起,或者与本次保险事件并无直接关联性,那么此类费用也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畴之内。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保险公司在进行理赔时,其赔偿范围仅限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