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受保方遇到保险公司拒绝提供理赔服务的情况时,其可考虑采取以下几种法律途径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首先,双方可以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其次,如果经过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后仍未达到理想效果,受保方可向保险行业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由该机构进行公平、公正的裁决;
最后,若上述两种方法皆无法解决问题,受保方还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