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现行法规规定,机动车辆交强险的赔偿责任,仅限于因意外事故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而非对可能存在的间接财产损失负有偿付责任。
具体来说,营运损失即是指由于交通事故导致肇事车辆无法继续投入正常运营所引发的经济上的损失,这种损失在性质上属于间接财产损失的范畴,因此依照法律规定,不应被纳入到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