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民事诉讼立案之后,若双方能够达成和解,则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撤销该案件是有可能实现的。若案件性质属于可进行调解解决的范畴,且双方当事人已经就和解事宜达成共识,并已经全部或部分履行完毕,抑或是原告向法院提交撤诉请求,经由法院对相关事项进行严格审查之后,认定其具备撤诉条件的话,那么通常会允许原告撤回起诉。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如果涉及到公众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或者法律明确规定必须由法院进行审理与裁判的案件,即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也未必能够顺利实现撤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