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很抱歉,您所说的情况并不符合实际要求。病假期通常被视为连续的时间段,旨在保障患病员工在此期间得到充分的休息调养,与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周末并无直接关联。在开具病假证明时,医生通常根据患者本人的具体状况来确定相应的休息时间。根据医院的相关规定,每位医师在为患者开具病假证明时,一般建议仅申请一周左右的假期,最长亦不可超过一个月。对于病房内的患者而言,他们在结束住院治疗后,将获得一份“诊断证明书”。若需在家中进行一定时间的修养,可在该证明书的处理事项一栏中向医生提出明确的休息期限请求,待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由出入院管理部门统一加盖医院的医疗专用印章。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