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定金的金额设定,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然而其上限不可超越主合同总金额的20%。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当事人之间可约定借助定金方式来确保债务债权关系的履行。定金合同自定金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
同时,定金金额也应由当事人共同商定;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其数额不得超出主合同标的总额的20%,超过该限额的部分将不会发生定金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若高于或低于约定金额,则均被视为对原约定定金金额的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