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针对该问题,有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首先,若预售方擅自更改了合同中已明确规定的房屋座落、结构形式、楼层数、品质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方面内容,而现时预购方坚持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交易流程,对于此种情况应给予充分支持;
然而,如果预售方的确无法提供符合原合同所约定的房屋,那么预购方可选择要求变更或解除原有的合同条款,同时,预售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其次,对于预售方未能按时支付款项的行为,也可参照上述方式进行处理。
最后,若预售方在广告宣传或其他途径上故意提供不实信息,或者故意隐瞒事实真相,误导消费者购买其商品房,那么这种交易关系将被视为无效,对于因此给预购方带来的经济损失,预售方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