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征用土地所涉及到的对青苗的补偿事宜,其参考标准有以下几点:对于处在成长期内的农作物,其最高补偿金额可以达到当季产值;而对于刚播种不久的农作物而言,常规而言则是按照该季节产出价值的三分之一进行补偿,其中具体的补偿标准将依照各个省份、自治区及直辖市的政府有关机构制定,并公示通知。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