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污染环境罪乃指违法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实施排放、输送或处置具有放射性之废弃物、包容传染疾病病毒之废弃物、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其他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之行为。其量刑标准依据犯罪情节之轻重而有所差异。通常情况下,对于严重污染环境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或单独罚款;若情节更为恶劣,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如存在法定特殊情况且导致后果极其严重者,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相应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