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未明确规定员工每年享有法定的休病假的天数,事实上,员工申请病假的具体时限应根据个人健康状况的实际需要来决定。
然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员工在确诊疾病后所占用的病假时间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医疗期,导致无法再胜任原先的职位,亦或无法适应用人单位为其重新安排的其他岗位时,用人单位有权提前三十天向该员工发出正式的书面告知函,或者给予一个月额外薪资作为赔偿金,从而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