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贷款尚未实际取得的情形下,贷款合同仍然具备法律效力。尽管贷款合同已经签署,但若贷款尚未发放,那么该合同仍为合法有效的合意文本,这主要源自于出借人未能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应负有的借款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签订双方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对方进行违约索赔。
同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当事人协议选择使用以合同书方式确立关系时,在所有签订者都亲笔签字、加盖公章或按下指印的那一刻起,合同即宣告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