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争议这个事,打官司的有效期一般的期限是三年。那要是跟公司闹纠纷了要去仲裁的话,时间只有一年。而且这个一年是从你发现自己权益受到了侵害的那一天开始算的。如果在你们还在雇佣关系那段时间因为公司欠薪产生了争议,那么这时候你去仲裁的话就不用受到这一年时效期的限制;但要是你们已经解除劳务关系的话,那你得在结束那天后的一年之内里赶紧提出来。
简单地说,假如你向公司或相关部门申诉,或者他们也同意解决问题,那么就意味着中断了原来的时效。然后从那个时候开始,新的时效又可以开始算了。但是,如果遇到了不可抗拒的因素或者其他合理的理由,导致你无法在规定的时效内提起仲裁,那么这时候时效就是暂停状态。不过等到导致时效暂停的原因消失之后,时效会再次启动并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