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占用耕地属于一项严重违法行为,正式被法制化为“非法占用耕地罪”范畴之内。倘若您所修建的道路所占用的地块或产权归属为您本人所有(无论是否承包性质),那么您有权对该区域做出限制使用等决定;
然而,若该条道路建于公共用地之上,则无权剥夺他人对于该地域的使用权。这一行为侵犯了我国关于耕地管理的相关条例。
值得注意的是,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全部归国家所有,而农村以及城市周边地带的自然资源,除了国家通过法律明文规定明确的部分之外,其余皆归集体所有;
此外,宅基地、自留区及自留山等同样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满足公共利益的需求,可以依法对土地进行征收。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买卖、租赁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所有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合理且有效地利用土地。在客观方面,本罪主要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并将其用作他途,且占用面积较大,导致耕地遭受大面积破坏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涵盖了单位。在主观方面,本罪表现为故意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