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方式往往会充分考虑到子女所需的实际开支、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及所处地域的基本生活水准等多方面因素。对于具备稳定收入的情况,抚养费用可参照他们每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通常为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进行支付。而如果肩负着两位或两位以上子女的抚养责任,这一比例则可以适度上调,但最高上限一般仅限于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抚养费用的金额便需要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来进行估算,并参照上述比例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