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一般的情形下,当刑事法规定的追诉时限已逾,通常便不再对相关行为进行追诉,这也意味着相关行为将不会被判定为犯罪性质。而所谓“追诉时效”,实际上是指依照我国刑法的具体规定来严惩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的有效期。当犯罪分子的罪行已经超越了刑法定下的追诉时效期间,那么对其不再予以刑事惩罚。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在当时已经启动了立案调查程序或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相关案件之后,犯罪分子若选择逃避侦查或审判,则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