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不动产被司法机关查封的情况下,其自动解除查封期限为2年;但若在该期限内,执行尚未完全完成,则司法机关可能将继续实施查封措施。
另外,当涉及到受托保管的设备受到司法机关查封时,设备的所有权单位可凭购入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向司法机关提交执行异议申请的书面文本,等待法律机构进行详细审查,并有望根据裁决结果决定对该设备是否应当停止执行。倘若当事人或设备所有权者对此裁决表示不同意,他们有权向上一级法律机构申请再审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