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拆迁租客有没有补偿?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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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承租企业应赔偿的以下几个项目:设备搬迁安装费;设备重置成新价 停产、停业补偿。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各类标准不一,设备折旧处理。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由你提供购入发票(收据,作折旧处理补偿)。
厂房拆迁租客有没有补偿?

生活中拆迁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无论是普通住房还是厂房,其所有人都会获得国家丰厚的拆迁费来补偿因拆迁造成的损失。然而,在厂房拆迁方面,不止厂房所有人,租客的正常权益也会因厂房拆迁而受损,因此,许多人会疑惑厂房拆迁租客有没有补偿?接下来,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解答厂房拆迁的租客补偿问题。

一、租赁厂房拆迁的补偿种类

(一)房东的补偿

土地使用权的区位补偿,房屋和厂房的重置成新补偿

(二)承租人补偿

装修及其附属物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机器设备及其搬迁费,拆迁安置费及其人员遣散费等,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二、停产停业损失费

因为拆迁造成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费用。一般情况下要满足有营业执照、纳税登记、纳税记录、实际经营的行为等等这些才能满足一个正常的企业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条件,这样才能获得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费。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提醒大家,就是在实践中有很多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这是不行的,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是一致的才能满足合法的经营主体。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停产停业损失应该满足哪些补偿

(一)预期利益损失,一年可产生的预期利润是一百万,拆迁造成经营中断,造成三年的停产停业损失,这样有可能要赔偿三年的损失。

(二)违约的损失,企业和客户签订了一百万的合同,由于拆迁不能按时供货,一百万的违约成本是五万块,要补偿企业的违约损失。

(三)财务成本,向银行贷款一百万,每年付财务成本利息,现在由于经营断了,财务成本是累计增加的,所以财务成本也要纳入停产停业损失中。

这些是可能遭受的损失。还有很多人会问道的人员安置遣散费,我们要纠正一下,人员安置遣散费只出现在国营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当中,一般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都没有,基本含在停产停业损失之列了。装修附属物 对现有建筑的添附是不可能挪动的,是按照重置费来算。实践中一个水泵、变压器、机器设备都纳入到装修附属物范围内。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分为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跟房屋一样要有重置成新价,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补偿的是搬迁费。搬迁费用 就是可移动的所有附属设施设备等要给予的搬迁费用。

综上所述,厂房拆迁租户有没有补偿呢?答案是肯定的,在厂房满足合法建筑的前提下,既然拆迁对厂房租客的权益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损害,则厂房的承租人有权就拆迁主张补偿,补偿的大部分来源于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费,如果租客自行装修厂房,还可以主张装修费和设备安置的费用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律图网站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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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企业承租土地自建房的情况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取得合法规划、建设审批手续的自建房;
第二类是未取得规划、建设审批手续的自建房。
第一类自建房实质上是合法建设的房屋,承租企业对该房屋有所有权,但是对于该房屋坐落的土地却是基于承租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虽然突破"房地一体"原则,但并不影响承租人取得拆迁补偿的权利。
第二类自建房需要结合建房年限、历史原因、当时的政策综合确定是否被认定违法建筑。该自建房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情况下,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定可能被。尽管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或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都规定对违法建筑不予认定,但是对违法建筑的认定与处理要按法定程序处理,这时候要在专业人士帮助或指导下争取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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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拆卸安装的补偿(主要针对于大型或者精密生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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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奖励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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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案例:我与男友大学毕业后在某城市打工,决定明年春节结婚。通过朋友介绍,我租得陈某一套两居室,并与陈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3年,租金一年一付。如果我对房屋重新装修,费用由我承担。但近日刚刚入住,物业告知我,该房屋早已被政府列入拆迁范围,陈某也在4个月前与有关部门签订了拆迁安置合同。这意味着我不仅租不到3年,已花费的2万余元装修费也将“打水漂”。我要求陈某赔偿损失,但陈某拒绝。请问,陈某应否赔偿我的装修损失答复如下:这里涉及到一个缔约过失责任问题。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过错,致使合同不能成立,使合同利益受到损害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从你反映的情况看,陈某的行为与之吻合,因此必须向你赔偿损失。一方面,陈某具有主观上隐瞒重要事实的故意。该故意是指缔约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产生合同无效、不成立、无法履行或被撤销,给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后果,而仍然进行该民事行为,希望或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陈某明知拆迁的事实客观存在,甚至已经与有关部门签订拆迁安置合同,却仍违反如实告知的义务,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对合同无法实际履行且必将导致的损失听之任之。另一方面,陈某隐瞒事实的故意给你造成了信赖利益损失。即你为使房屋作为婚房,出于对陈某的信赖而与其签约,并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了装修。而最终结果却是不仅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装修的投入也将随着拆迁付之东流。再者,你的损失与陈某的故意隐瞒之间有着因果关系。如果陈某能如实告知、坦诚相待,你自然不会与陈某签订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更不会投资装修,即你的行为及其后果,与陈某的故意隐瞒有着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陈某应当赔偿你的装修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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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租凭厂房拆迁经营亏损补偿,属于承租者还是被拆迁人
[律师回复] 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1.订立租赁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订立厂房,库房出租租赁合同前应对对方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履约能力、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如当事人自己进行了解有困难,可以向对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查询,并且可以通过对方同行业或相关企业进行了解。
2.对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对其代理权限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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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合同中,对于租赁物的使用、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应当予以明确规定,以避免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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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租赁合同履行中欺诈行为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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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拆迁租客有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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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上个世纪80、90年代集中发展经济过程中,对一些没有建筑手续的厂房也是采取默认态度的可以获得房屋建筑物补偿、设备重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设备搬迁安装费、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但在2007年发布的《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规定:乡镇企业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企业。要严禁以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为名,非法占用(租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任何建设需要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都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以下简称乡(镇)、村规划),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法办理规划建设许可及农用地转用和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村规划,并纳入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管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用地规模必须符合有关企业用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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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拆迁和普通住宅拆迁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厂房拆迁和普通住宅拆迁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目前我国是分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但是,住房和厂房赔偿不一样。因为使用用途不同,一类是住宅房屋一类是非住宅房屋。住宅房屋不能够提供生产产值,而厂房能盈利。新拆迁条例明确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其价格影响因素有区位、用途、面积、建筑结构、新旧程度等因素,住宅和厂房用途都不一样,补偿肯定也不一样。所谓补偿标准,就是依据新拆迁条例及各省市配套文件进行补偿。政府出框架性标准,地方政府出具体补偿办法,各项目出补偿方案或细则,这是一整套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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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停产停业损失费因为拆迁造成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费用。一般情况下要满足有营业执照、纳税登记、纳税记录、实际经营的行为等等这些才能满足一个正常的企业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条件,这样才能获得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费。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提醒大家,就是在实践中有很多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这是不行的,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是一致的才能满足合法的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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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厂房拆迁租户有赔偿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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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你有权利获得的补偿项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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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价值补偿主要包含两方面,土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土地区位补偿价指的是被拆迁人合法用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主要有土地所在的区位和用途来决定,企业的土地用途一般为工业用途,虽然价值要低于住宅和商服类的土地,但因为企业的厂房、仓库占地较大,所以在拆迁中土地区位补偿价往往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房屋重置成新价主要指的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通俗讲就是房屋的建造成本价,这个成本价是比较固定的,一般都是1500-2000左右。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方所委托的评估公司往往将土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合并计算,也就是说,被拆迁人从评估报告里看不出来土地值多少钱,房屋值多少钱,从而也很难去质疑其合法性。很多地方的拆迁人甚至会告诉你,这个项目的拆迁就没有土地的补偿项目,如此种种,都是为了掩盖拆迁方在土地中获得的巨额利润。

2、 装修附属物补偿
关于装修附属物补偿,各地都有装修和附属物的各项补偿标准的实施细则,该项补偿内容主要由评估机构根据各地制定的标准进行评估。此项补偿内容比较固定,弹性空间不大,被拆迁企业主要应当审查评估报告是否存在缺漏项的情况即可。

3、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指的企业因为拆迁不能进行正常经营所产生的所有损失,在计算该损失时不仅应当考虑被拆迁前的利润损失,还应当考虑目前的企业业务量、客户资源以及预期利益的损失。2011年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三条作出了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应进行补偿的规定,提出了补偿应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因各地对停产停业计算的标准不一致,各个企业的盈利亏损情况也各不相同,因此,停产停业损失是拆迁补偿项目里弹性最大的一项,应当值得企业重点关注。

4、 搬迁费用、搬迁损失
企业在面临拆迁时,搬迁费除了将企业所有的机器设备、各项生产资料、办公用品从一个地方搬迁到另一个地方所产生的搬迁费用,还包括搬迁损失,主要是指这些机器设备、生产资料在搬迁过程中因拆、装所造成的机器设备损失、折旧、损耗等费用。如果是大型企业拆迁,这部分的搬迁损失要委托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5、 各项拆迁奖励费用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被拆迁房屋。各项奖励的数额主要由具体的项目实施意见来决定。

6、 涉及到集体企业或国有企业还有职工安置费用,主要是通过给下岗的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方式实现。
公租房拆迁中,被拆迁人怎样安置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租房拆迁中,被拆迁人怎样安置问题解答如下, 公租房拆迁中,被拆迁人如何安置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公房进行拆迁的时候,被拆迁人可以获得临时的安置补偿,而具体怎样安置由双方协商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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