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1. **赠与人须有赠与的意愿**: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因此赠与人必须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
2. **赠与的标的物须符合法律要求**:赠与的标的物应当是赠与人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与人不能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或者法律禁止流通的物品进行赠与。
3. **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需要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如果受赠人不愿意接受赠与,赠与合同不能成立。
4. **赠与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赠与合同可以是口头形式,也可以是书面形式。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赠与的财产价值较大,建议采用书面形式,特别是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5. **赠与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赠与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包含违法或违背社会公德的内容。
此外,赠与合同可以是诺成合同,也可以是实践合同。如果是诺成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成立;如果是实践合同,则还需交付赠与物合同才成立。
以上条件是赠与合同成立的基本要求,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解释,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