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若不涉及任何财产权益:则每宗案件收取费用在人民币800元至10,000元之间;
(二)如果涉及到财产权益方面的问题:每宗案件需支付基本服务费为人民币1,000-2,000元不等。若争议涉及财产目的金额超过10,000元,将采取阶段性累进制方式进行计算。下面是详细划分和对应的收费比例:争议标的额在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费比例为5%至6%;争议标的额在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费比例为4%至5%;争议标的额在1,000,001元至5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费比例为3%至4%;争议标的额在5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费比例为2%至3%;争议标的额在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费比例为1%至2%;争议标的额超过5,000,0000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0.5%至1%。
(一)在审查起诉阶段,若不涉及任何财产权益:每宗案件收取费用在人民币1,500元至12,000元之间;若涉及到财产权益方面的问题:则按照代理涉及财产权益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元。
(二)在审判阶段:若不涉及任何财产权益:
1.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每宗案件收取费用在人民币2,500元至20,000元之间;
2.作为自诉人或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每宗案件收取费用在人民币2,000元至15,000元之间;若涉及到财产权益方面的问题:则按照代理涉及财产权益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