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您所提出的问题,建议您首先向所在社区的业主委员会进行反映并提交投诉,以期通过相关部门的协调与调解得以妥善解决。若在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后未能达成共识或者该东区尚未设立业主委员会,那么您可以继续寻求所在地的物价局或工商管理局的帮助,对相关事宜进行投诉和处理。如果涉及到停车收费以及税费争议等方面的问题,建议您前往所在地的税务管理局进行投诉处理,他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