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保胎假期即产后假期,在我国的工作环境下,女性员工享有98天的孕期产假权益,且产前可预先休假15日。若是在分娩过程中遭遇了难产情况,则需额外增加15天的产假用以恢复和调整状态。对于生育多个婴儿的母亲来说,每增加一个孩子,便可获得15天额外的产假以确保她们得到必要的休息和护理。若职员经过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证明证实其存在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征、妊娠合并症或是其他可能对生育产生不利影响的症状时,如若本人明确提出申请保胎假期的请求,那么用人单位应当给予批准,以便其能够更好地保护自身健康与恢复状况。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