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面临企业破产的情况下,银行对于其所借出之贷款将会采取以下步骤来处理:一旦企业宣告破产,身为债权人的银行有权依据相关破产法规进行债权申报,以便在破产程序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此之后的破产清算阶段,破产财产会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予以分配。
首先,这些财产会被用于偿还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的顺序,如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定赔偿金、未缴付的税款等等,都将得到优先清偿。只有在上述款项全部清偿完毕后,若仍有剩余财产,方能用于偿还普通破产债权,其中自然也包括了银行的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